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印发<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>的通知》和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》精神,为深入学习、准确领会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9月28日,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举办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《条例》辅导报告会,组长马奔主持会议并讲话,副组长侯觉非作专题辅导报告。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中国老龄协会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、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机关等6家综合监督单位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,驻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成员及全组干部共350余人参加报告会。
报告从指导思想及原则、纪律处分运用规则、对具体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3个方面对《条例〉的新精神、新规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。
马奔同志在讲话中强调,此次修订的《条例》,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利器,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,是与腐败现象和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,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,在“两个维护”方面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。马奔同志要求,驻委纪检监察组和广大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担当,做学习《条例》的先行者、遵守《条例》的示范者、执行《条例》的推动者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,做到自觉自律。切实提高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增强“四个自信”,把学习《条例》作为政治任务、政治责任,以更高的政治标准、更严的政治要求,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二是要深入开展学习,做到入脑入心。把职责摆进去、把自己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原原本本学、新旧对比学、深入思考学、带着感情学,坚决杜绝学习中的形式主义,深刻理解《条例》修订的内涵要求和核心要义,特别是新增条文的精神实质,做到学深悟透、学以致用、融会贯通。三是要坚决贯彻落实,做到不折不扣。把《条例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,深化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让执纪必严、违纪必究成为常态,让制度“长牙”、纪律“带电”,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驻委纪检监察组要把对《条例〉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通过严格监督执纪,切实推动6家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。四是要广泛宣传教育,做到有声有色。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同级党组织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宣传教育,使广大党员干部搞清楚《条例》为什么改、改了什么,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、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。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,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。
报告会后,广大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反映,在《条例》即将实施前,驻委纪检监察组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,非常及时、非常必要。辅导报告理论阐释深入浅出,案例分析生动鲜活,知识点多、信息量大,听了非常解渴,理清了思想上和监督执纪中的很多困惑,感到收获很大,是一次针对性、实效性很强的纪律教育。大家一致表示,一定要按照驻委纪检监察组的要求,以“等不起”的危机感,“来不及”的紧迫感,“坐不住”的使命感,先学一步、深学一层,用好《条例》这把尺子,全面精准履职,推动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。